2025/10/28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28日 09:50:53
| 采购标的 | 采购品目 | 数量 | 单位 | 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 |
| 清远市清城区松苏岭学校(暂名)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工程 | 其他建筑工程 | 1 | 项 | 详见竞价文件 |
1.投标人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提供下列材料: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投标(响应)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) 副本复印件。分支机构投标的,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。
2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:提供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》。
3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:提供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》。
4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:提供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》。
5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:提供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》。重大违法记录,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(根据《财政部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“较大数额罚款”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》(财库〔2022〕3号)的“较大数额罚款”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,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“较大数额罚款”标准高于200万元的,从其规定)。
6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(或采购包)投标(响应)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(响应)。提供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》。
7)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或以上)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(或以上)资质。
8)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》(承装类五级、承修类五级、承试类五级)或以上资质。
9)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10)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【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】或以上资格,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(B类),且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单位。
1、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:
(1)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2)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
(3)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》(格式见竞价采购文件第五章相关附件)
2、竞价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:
(1)开户单位:/
(2)开户账号:/
(3)开户银行:/
